梅艷芳遺產案 梅媽敗訴
已故藝人梅艷芳的億元遺產案,香港高院原訟庭昨日裁定原告“梅媽”覃美金敗訴及要支付自己一方的訟費,阿梅的遺產將按照她生前所訂的安排分配。法庭在審查過有關文件和聽取証人的口供後,認為阿梅在簽署信托備忘錄和遺囑時神志清醒,因此文件具有法律效力。昨日,梅媽聽取完判詞後,表現得氣定神閑,聲稱並沒有失望:“你以為一次就能贏嗎,預了要上訴的!”她聲言並非要爭奪遺產,甚至將遺產全部捐予慈善機構亦沒問題,但就是不甘心財產落入他人手上。她又說每個月7萬元生活費不夠用,因為她還要同時照顧兒子。Oh my god,竟然還有這種媽媽跟哥哥,7萬元已經夠我花一年了,真是貪得無厭的傢伙。

相片來源:新華網

No Comments on "梅艷芳遺產案 梅媽敗訴"